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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晋中学院晋升职称教师教学考察办法》的通知

2023-10-06 15:29

 

 

各单位:

现将《晋中学院晋升职称教师教学考察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晋中学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3年10月6日


晋中学院晋升职称教师教学考察办法

 

为切实加强对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的考核,调动教师投入教学、研究教学的积极性,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教学考察范围

凡我校教师晋升职称都须进行教学考察。

二、教学考察原则

考察坚持科学性、客观公平公正、全面综合评价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。

三、教学考察内容与权重

(一)师德师风考察

根据《晋中学院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》(党字〔20191号),晋升教师职称的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均须达到合格以上。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教师,实行一票否决

(二)教师教学能力考察

由专家听课评价、学生评教两部分组成。

1.专家进行听课评价。指教师申请教学考察后,学校安排专家进行听课评价。此项分值所占权重60%

2.学生评教。指任现职以来,考察期内所讲授的本科课程学生评教的结果,取其平均值。此项分值所占权重35%

(三)教师专业发展考察

考察期内,完成学校要求的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时,取得分值所占权重4%;积极参加各类教师教学竞赛并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,取得分值所占权重1%

(四)如发生教学事故,学校将参照《晋中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》的相关内容进行认定。

1.对于出现一般教学事故的个人实施一票否决制,当年教学考察结果为不合格。

2.对于出现严重和重大教学事故的个人实施一票否决制,两年内教学考察结果为不合格。

根据以上各项指标相应权重,计算出晋升职称教师教学考察的最终成绩。在此基础上,根据教师晋升教授、副教授、讲师情况,以及申报职称的类别,分别进行排名、淘汰,淘汰率不低于10%

四、教学考察工作流程

(一)拟申报晋升教师职称者,统一由人事部进行教学考察资格审查。每学年秋季学期,由人事部将参加教学考察教师名单统一报教务部。

(二)教务部对申请人的教学情况进行审核,根据申请人的授课情况安排专家进行听课、评分。

(三)教务部组织召开教师教学考察会议,汇总得出教学考察结果。

(四)经公示后,教务部将教学考察结果反馈到教学院系和考察申请人,并提交人事部。

五、免教学考察条件

任现职以来获得省级课堂教学竞赛奖项,可申请免教学考察。

六、本办法由人事部、教务部和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。

七、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,原《晋中学院晋升职称教师教学考察办法(修订稿)》(院人字〔201927号文件)同时废止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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